一个月后,我接到了纪委工作人员的电话, 请我前去配合说明情况。 而我将早已准备好的材料一一呈上。 连续三年, 所有从陈沉账户中获得的钱款,一分不差地展示在眼前。 「林薇同志, 感谢你的配合。陈沉通过其母账户归还房贷所使用的资金, 实为他本人的收入。其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, 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」 说完递给我一份文件。 「这是属于陈沉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合法收入明细, 可以在后续的民事案件中, 将此作为证据提交。」 我接过那张薄薄的清单。 上面显示 150 万。 这个数字远远无法弥补我三年的创伤, 但它代表著正义的开始。 最终,属于陈沉的报应,以更惨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