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石阶撑住了,然后挺直脊背,双手放在膝盖上,一动不动。 第一天,没有人出来。 第二天,有个小吏端了碗水放在她旁边,被同僚拉走了。 第三天,大理寺少卿终于坐不住了,从侧门出来,蹲在奶奶面前,声音压得很低:“老太太,不是我不接,是接了你也见不到圣上。退一步,留条命。” 奶奶没有看他,只说了两个字:“接状。” 第四天,折子终于递进了宫里。 然而皇帝没有召见奶奶,只批了一行字:既有冤情,依律再勘。 再勘是什么意思? 就是从头再查一遍。 从头查一遍要多久? 陆廷之看到这行字的时候心就凉了半截。 这是拖延。 皇帝不想接这个御状,不想亲自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