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贴在院门旁的砖墙上,区政府的大红印章鲜艳刺眼。内容很简短,措辞很官方:“为配合城市道路扩建工程,经研究决定,拟对南锣鼓巷片区部分院落进行征收。征收范围包括本胡同1-28号院(即本四合院)。补偿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,每平方米600元。搬迁期限: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。” 每平米六百元。 有人当场就算了起来:“咱家那两间房,加起来四十平米,才两万四?十年前翻修还花了三千呢!” “我家三间,五十五平米,三万三……够干什么?现在商品房一平米都要八百了!” “一年?一年后咱们住哪儿去?” 恐慌像瘟疫一样蔓延。这次和上次陈天佑的收购不一样——那是商业行为,可以拒绝。但这是政府规划,是“大局”,个人怎么对抗?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