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安队长:“不然呢...” 商场总经理:“他偷东西了?而且他肯定有同伙?你们应该把他抓起来严加审问...” 治安队长:“人家就拿点吃的,现在被偷当事人不追究事情比较轻微,根据:华夏法律第**条,我们可以对他仅警告处理。” 商场总经理:“可他的同伙...” 治安队长:“现在无证据表明他有同伙,其他的偷盗问题可能是另外的人做的,我们会继续调查抓到问题...” “在没证据情况下没必要对他审问...” 商场总经理:........ 他还要在说点什么,就见不少围观人群对他指指点点: “这个人怎么没同情心?就偷着点吃的非得要把人抓起来。” “是啊,我们都不追究了你还追究什么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