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末世:女友做肉盾杀穿丧尸称王霸》,相信已经有数读者入坑了,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陈登欧巴,文章原创作者为“周帅本帅”,故事广告版讲述了:“系统繁忙,请稍后再试。”(⊙_⊙)?陈登肺都要快被气炸了,这什么鸟系统,关键时刻掉裤子,看来光靠溜须还是不够的。系统暂时是指望不上了,只能靠自己了。现在该怎么办?束手就擒的话,他一定说不清楚,即使能说清楚,他们或许也不会让他说清楚...

末世:女友做肉盾杀穿丧尸称王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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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系统!滚出来,再不出来,老子就挂了!”陈登低声骂道。

“叮~~”

一声巨响,陈登一抖,差点脱手将女尸扔到地上。

而那具女尸身体也被那声巨响震的一颤,似乎再震一下,就能活过来一般。

尤其是有些部位颤动的更加厉害,动人心魄。

熟悉而动听的声音,系统,你终于还是来了,真是雪中送炭啊。

就像是见到了失散已久的亲人一般,一刹那,陈登竟然感动的想哭。

“系统繁忙,请稍后再试。”

(⊙_⊙)?

陈登肺都要快被气炸了,这什么鸟系统,关键时刻掉裤子,看来光靠溜须还是不够的。

系统暂时是指望不上了,只能靠自己了。

现在该怎么办?

束手就擒的话,他一定说不清楚,即使能说清楚,他们或许也不会让他说清楚。

而且这样一个陌生的世界,无亲无故,如果进去了,不死的话,恐怕一辈子都只踩缝纫机了。

想到这里,陈登心里已打定主意,能跑就跑,跑不掉就率先干掉自己。

他快速在心里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堪称完美的预案:

首先,带着女尸转过身去,等他们来到近前,出其不意先从最靠近自己的人身上夺一支枪过来。

先将最靠近的自己的那个人一枪击毙,然后用女尸作为掩体,将剩下的人一一击毙。

如此,女尸也不用埋了。

案发现场很明显:一群人想糟蹋一女子,女子奋力反抗,最后与那群人同归于尽。

想到这,陈登哈哈大笑地转过身去。

然后就被最靠近他的那个人影一枪托给砸晕了过去……

(。_。)

这结果,有点出乎了陈登的意料。

……

审讯室里。

一张横着的桌子,两张椅子各在桌子的一边。桌子上放着两张纸,一支笔,一个印泥。

除此之外,房间里再没别的东西。

对了,在椅子后面伸手能够到的墙壁上还有一个警铃。

“说吧,你为何要杀人?”一个浑身长满络腮胡子的男人说道。

陈登白了那人一眼,能将胡子连通到全身各处的人,有什么资格和说话,你个吊毛!

在问你话!别以为你不交代就没事了。”那络腮胡子用力拍了一下陈登面前的桌子吼道。

“我没有杀人。”

“没有杀人?`д′

说来你自己都不信吧,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大街上耍流氓,然后杀人灭口。(¬︿̫̿¬☆)”

“光天化日之下?明明是晚上。我是恰巧碰到那女人的,发现她已经死了,然后就想着找个地方将她给埋了。你们看到我的时候,我正在埋她的路上。”

“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不是应该报警吗?你为何会第一时间想到将她给埋了?你不觉得很反常吗?”络腮胡子用一双吃人的眼睛盯着陈登厉声说道。

被络腮胡子一问,陈登确实有点虚。

他当时以为那女人就是被他给砸死的,的确想着将她给埋了,毁尸灭迹来着。

“当时这女人的尸体就横在那路上,我担心过往车辆会不小心从她身体上碾压过去,对她的尸体造成破坏。

而且野猫野狗的闻着味道也会过来啃咬。

所以准备先将她转移到路边安全隐蔽一点的地方。

但是将她挪出一段距离之后,我突然才反应过来,我竟然无意间破坏了案发现场,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变成了犯罪嫌疑人。

当时我心里害怕极了,又加上是漆黑的里,手上还拖着一具尸体,我就更加害怕。

脑子里当时乱糟糟的,再拖回去显然也会留下痕迹,以你们的水平肯定很快就会找到我,我担心自己解释不清,所以就想着赶紧把她给埋了。

这样,既能防止尸体遭到破坏,自己也就不用去解释了。

我承认,当时我一害怕,大脑一片空白,确实是欠考虑了。”陈登解释道。

络腮胡子安静地听陈登说完,看了下手表,眼睛眨巴了几下道:

“听上去虽然牵强,但勉强也说的过去。

可是黑天半的,你光着身子站在大街上,背后背着同样光着身子的尸体,你又该怎么解释?你的衣服呢?”

络腮胡子上下扫视了陈登几眼,并将目光长久停留在陈登身体的某一处,眼中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。

光着身子?

陈登低头看了一眼自己,眼中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自豪感,这种情绪一闪而逝。

卧槽!他竟然也是光着腚的。

什么情况?衣服呢?

“这……”这下好像确实解释不清了。つ﹏⊂

虽然他不知道那女人到底是不是被他给砸死的。

但是在这里,此时此刻,就是打死也不能承认,一定要一口咬定他没有杀人,否则可能就出不去了。

而且他突然发现存在着一些疑点,这件事或许并不是想象当中的那么简单。

最明显的一个疑点便是,那女人的衣服哪去了?

女人消失的衣服说明,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,那个女人就已经遭遇不测死了。

陈登心里快速地分析着:除了刚才那种可能以外,还可能有3种可能的可能:

第一,他穿过来拽到地上被摔晕了,然后醒过来,过了一会就发现了那女人的尸体。

从他被摔晕到醒过来,这中间有一段时间。

这段时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,他并不知道。

很有可能在他昏死的那段时间,有人来过,并取走了他们身上的衣服。

至于为何取走衣服,或许是为了取走一切有可能循迹查证二人身份的物品,增加执法者破案的难度。

同时又可造成一种假象:女子死于BT的奸杀。转移执法者的注意力。

第二,这里并非案发第一现场,那女人是死了以后被搬运到马路中间的,或者未穿衣服跑到马路中间死去的。

至于他的衣服嘛,依旧是晕过去那段时间被扒掉的,目的仍然是混淆执法者视线,影响他们的判断。

第三,他的衣服是在穿越过程中就没了,穿越的时候,感觉风特别的大,或许是被吹飞了。

那么那女尸……

“我在问你的衣服哪去了,你一言不发,想了半个小时了,我都没敢打扰你,现在该想起来了吧?”

络腮胡子如截屏一般用手指敲了敲桌子,然后看了一眼手表,露出一丝笑容。

妈的,这小子在进入审问室之后前前后后看了不下五次手表,是急着和妹子约会去吗?

“哦,不好意思哈,我以为我只想了几秒钟而已,没想到过了半个小时。”

“别水字数!快说!”

络腮胡子也是个奇怪的人,半个小时都等了,一句话的时间都等不了。

“恩,这事很蹊跷,现在还不能让别人听到,麻烦你过来一下。”陈登四下紧张地看了看,神秘地说道。

络腮胡子迟疑了一下,看了看手表,又看了看陈登,身高185,比自己高上7公分,但看上去只有150斤左右,体重和他几乎差上一半。

身形上他占据绝对优势。

看眼前这个小赤佬的小样,两只手指一夹就能给夹死。

谅他也搞不出什么名堂出来。

这可是著名的协和监狱,又名群芳院,只进不出,一切进来的犯人最终都会被和谐。

络腮胡子挪动着肥大的身体,费了半天的劲才将身体挪到陈登的身前。

看穿着,应该是个临时工,他这个样子,不知道是花了多少钱买到的这个职位,或许作用仅在于对犯人的前期威慑。

不过不知道是乖,还是蠢,陈登只戴了手铐,并未戴脚镣,他明明可以叫陈登走过去,却偏偏要自己挪过来。

陈登为他准备好的如果他不过来,也一定会让他乖乖过来的台词都还没用上。

络腮胡子将耳朵凑到陈登的耳边,四下望了望,似乎也有些紧张。

气氛被陈登给烘托的十分到位。

络腮胡子压低声音问道:“现在只有我们俩可以听见,可以说了吗?”

“咬不到,再近点。”

“啥?”

“咬不到你耳朵,再近一点。”

“啥?你大声点,听不清!”络腮胡子将耳朵又朝陈登的嘴巴上凑了凑。

陈登突然暴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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